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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讲,连长与指导员之间若要处好关系,实则是一种相互妥协的艺术。这种看法正确与否

有人讲,连长与指导员之间若要处好关系,实则是一种相互妥协的艺术。这种看法正确与否呢? 我在连队担任了6年的连长(包含代理期间),与4位指导员搭过班子,对这个问题有着较为深刻的感悟。 我觉得,连长和指导员若想达成团结、处好关系,确实存在某种程度上相互妥协的艺术。不过,这种妥协并非毫无原则,而是在坚守原则的基础上,针对那些无关紧要的问题,彼此包容,适当地迁就,也就是所谓的求同存异的妥协艺术。要是凡事都锱铢必较、针锋相对,那就无法处好关系,会影响班子成员的团结,工作也就难以推进。您怎么看呢?